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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放宽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贷款##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4-1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 生效日期: 2024-04-1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扩大“商转公”贷款政策受益人群,减轻缴存职工住房商业贷款还款压力,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进一步放宽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将“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商贷已偿还5年(含)以上”调整为“商贷已偿还3年(含)以上”。

二、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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