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津人社办函〔2024〕153号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可用于办理人社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外国人#

阅读量:104

  • 发文字号: 津人社办函〔2024〕153号
  • 发文单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04-01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24-04-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市局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十项行动”,助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便持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高效快捷办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等人社领域的相关服务事项,市人社局梳理形成《外国人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可用于办理人社服务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外国人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证可用于办理人社服务事项清单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