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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24〕7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恢复执行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 工伤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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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宁人社函〔2024〕74号
发文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24-03-06
类别:
工伤保险
发文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生效日期:
2024-04-01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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