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房金委〔2024〕3号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公积金提取#

阅读量:90

  • 发文字号: 房金委〔2024〕3号
  • 发文单位: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4-03-2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安徽省芜湖市
  • 生效日期: 2024-04-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帮助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现将我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相关规定,政策支持范围包括:

1. 新市民是指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缴存人;

2. 青年人是指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年龄在 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二、政策内容

1.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需求。

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可按照不超过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2.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购买住房需求。

新市民、青年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资金不足的,允许双方父母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从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四、附则

本通知由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若国家、省、市有其他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芜湖-住房公积金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