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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民发〔2012〕37号 陕西省民政局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就业补贴#

阅读量:111

  • 发文字号: 陕民发〔2012〕37号
  • 发文单位: 陕西省民政局 陕西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 2012-11-01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陕西省
  • 生效日期: 2012-11-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现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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