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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公布2024年第二季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

阅读量:10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3-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4-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中心2024年1月、2月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分别为86.83%,85.89%。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7〕4号)中“80%≤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α为1.0”的规定,2024年第二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流动性调节系数α继续为1.0,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保持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下一季度公告再次宣布确认之日。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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