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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房金字〔2024〕13号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住房公积金、综合#

阅读量:62

  • 发文字号: 江房金字〔2024〕13号
  • 发文单位: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3-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江门市
  • 生效日期: 2024-03-27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3月27日起,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2024年3月26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前后对比表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7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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