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用人单位:
按照广东省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的有关要求,2022年4月29日,我市印发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逐步将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调整至全省统一标准。按照《通知 》有关规定,从2024年7月1日起,我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0.2%、0.4%、0.6%、0.8%、0.9%、1.0%、1.2%、1.4%。届时,税务部门将直接在缴费系统中调整费率。
特此通告。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