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保障人民群众医保权益,促进医疗保障制度管理规范化,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精神,我局将现行的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汇总编制成《阳江市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待遇清单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有新的文件规定的,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阳江市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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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