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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放宽和调整政策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3-13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黑龙江省伊春市
  • 生效日期: 2024-03-13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伊春建功立业,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3月6日,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放宽和调整了一系列公积金政策,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一、放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定向选调生、大学毕业生贷款政策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定向选调生、在伊春辖区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计算贷款额度时,不受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25倍数限制。

二、放开在校大学生缴存范围

为支持我市引才留才工作,鼓励大学生在伊春创业立业,将在异地就读的伊春户籍在校大学生纳入缴存范围,凡在伊春公积金中心开户缴存公积金的,均享有我市在校大学生同等权益。

三、取消父母、子女在同一户籍的限制

为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解决缴存人购房资金难题,取消父母、子女在同一户籍的限制。办理业务时,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或户口簿带有“迁出字样”的;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或居住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等材料(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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