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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民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3月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昆山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2024-03-12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3-12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镇社会事业局(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财政分局:

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贫困家庭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昆民〔2021〕58号),2021年8月起,可申请享受专项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由原来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监护缺失儿童、父母监护无力儿童)、重病重残儿童,扩大至贫困家庭儿童。现就2024年3月份的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4年3月共计对全市1736名困境儿童发放专项基本生活保障金,其中包括5名社会散居孤儿、18名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80名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964名重残儿童、364名重病儿童,305名贫困家庭儿童。

二、保障标准

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父母监护缺失

儿童、父母监护无力儿童每人每月3000元;重病重残儿童每人每月1500元;贫困家庭儿童每人每月1500元。本月各类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为:

1.社会散居孤儿:15000元;

2.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54000元;

3.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239561元;

4.重残儿童:1454392元;

5.重病儿童:546000元。

6.  贫困家庭儿童:380077元。

三、资金来源

2024年3月针对上述困境儿童共计发放生活保障金2689030元,由市、区镇财政各承担50%,其中市级财政1344515元、镇级财政1344515元。请各区镇接通知后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相关救助对象手中。

附件:2024年3月份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资金分配表

昆山市民政局  昆山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2024年3月份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资金分配表(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




2024年3月份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资金分配表(贫困家庭儿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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