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社会事业局(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财政分局:
为贯彻执行《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62号),根据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残联《关于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民福〔2023〕3号),现就2024年3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4年3月共计对全市困难残疾人2021人发放生活补贴,其中包括433名低保家庭内残疾人,168名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对象,130名无业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1290名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对全市772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二、保障标准
(一)四类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标准
1.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35%发放,即每人每月390.25元;三、四级非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25%发放,即每人每月278.75元。3月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金共计157939.75元;
2.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对象:按低保标准的60%发放,即每人每月669元,3月共计发放116406元;
3.无业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60%发放,即每人每月669元,3月共计发放91653元;
4.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100%发放,即每人每月1115元,3月共计发放1503466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40元,3月共计发放1102640元。
(三)福利院供养的重度残疾儿童护理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40元,3月有26名福利院供养的重度残疾儿童,共计3640元。
三、资金来源
(一)2024年3月针对困难残疾人共计发放生活补贴1869464.75元,其中市级财政1425011.83元、镇级财政444452.92元。生活补贴具体承担比例如下:
1. 区镇的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对象,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由市财政承担75%、区镇财政承担25%;
2. 区镇的无业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市财政100%承担。
(二)2024年3月针对重度残疾人共计发放护理补贴1102640元,对福利院供养的重度残疾儿童共计3640元,市财政100%承担。
请各区镇接通知后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相关救助对象手中。
附件:1.2024年3月低保家庭内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24年3月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对象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3.2024年3月无业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4.2024年3月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5.2024年2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昆山市民政局 昆山市财政局
2024年3月4日
附件1
2024年3月低保家庭内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补发0人,补发金额0元。
附件2
2024年3月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对象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补发3人,补发金额4014元。
附件3
2024年3月无业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补发3人,补发金额4683元。
附件4
2024年3月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补发30人,补发金额65116元。
附件5
2024年3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补发117人,补发金额21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