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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临时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

#C类通知类政策## 养老保险#

阅读量:11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01-18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南省安阳市
  • 生效日期: 2024-01-18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切实维护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权益,根据豫人社办函〔2024〕2号文件精神,将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已经生成征缴计划的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临时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24时,在此期间缴纳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2024年3月15日24时后仍未完成2023年度征缴计划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不再执行。

我市尚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请于今年3月15日24时之前,及时缴纳2023年度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以免因错过缴费期而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缴费主要渠道

1.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按照相关提示,选择自己需要缴纳的险种进行缴费。

2.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选择“微服务”中的“社保费缴纳”,进行信息绑定后选择自己需要缴费的险种进行缴费。

3.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按照相关提示,选择自己需要缴纳的险种进行缴费。

4.下载“河南税务”App,选择“办税”中的“社保费业务(免登录)”,按照相关提示选择自己需要缴费的险种进行缴费。

特别提醒

线上缴费渠道,既可为自己缴纳社保费,也可为他人代缴。除线上渠道之外,缴费人也可通过银行网点或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等线下渠道缴费。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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