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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人社字〔2024〕10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2023年度引进人才房租补助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27

  • 发文字号: 秦人社字〔2024〕10号
  • 发文单位: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03-01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
  • 生效日期: 2024-03-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秦战略,落实引进人才的有关待遇,根据秦皇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秦建设的若干措施》精神,现组织开展我市 2023 年度人才房租补助申报工作。为做好补助的申报和发放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为“双一流”、或世界排名前 200 位国(境) 外院校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人应为 2022 年3月后(含 3月)来秦企业工作并首次在秦皇岛辖区内缴纳社会保险的:

(三)申请人应与在秦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 (必须缴纳养老保险)3 个月(含 3 个月)以上且处于连续参保状态;

(四)申请人及配偶在市域内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工作单位安排的暂住房等),且均未享受过各级财政支持的住房优惠政策此外,为促进我市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对符合以上除社会保险外的其他申报条件且确在我市辖区内企业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在河北省省本级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除提供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外,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全职在秦工作证明后,可申请此项补助。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双方均可申请。

二、补助标准及范围

具有博士学位的,每人每月发放 1500 元; 具有硕士学位以及“双一流”或世界排名前 200 位国(境) 外院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 1000 元。本次补助的时问范围为 2023 年度。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022 年已享受人才房租补助且工作单位无变化的无需提供)

3.申请人社保缴费凭证

4.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2022 年已享受人才房租补助的无需提供)

5.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的《在秦无房承诺书》

6.申请人申请补助期间的工资表或工资银行流水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汇总上报。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认材料真实准确、信息完整无误后,将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 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报《秦皇岛市人才房租补助申请表》和《秦皇岛市 2023 年人才房租补助申请人汇总表》,连同个人申报材料、本单位公示材料(公示内容、公示照片、公示结果无异议证明) 及本单位营业执照一并报送至社保参保地人社部门。

四、各级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秦皇岛市人社局:3262640

青龙县人社局:7159306

卢龙县人社局:7209002

昌黎县人社局:2022780

海港区人社局:3551306

北戴河区人社局:4185558

山海关区人社局:5137772

抚宁区人社局:7129356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3926228

北戴河新区党群工作部:3590220

五、有关要求

(一)符合人才房租补助条件未申报 2022 年度人才房租补助的申请人,不再进行 2022 年度人才房租补助补充申报,不予补发 2022 年度人才房租补助,可从 2023 年起申请房租补助。

(二)现已入住人才公寓的人员不得申报人才房租补助。

(三)各企业需于 2024 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的人社局 (以营业执照注册地确定申报地),逾期不再受理。

(四)各县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将所有申报材料及《秦皇岛市 2023 年人才房租补助申请人汇总表》务于 2024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

附件:

附件1:秦皇岛市人才房租补助申请表

附件2:秦皇岛市人才房租补助申请人汇总表

附件3:承诺书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印发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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