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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综〔2021〕590号 芜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芜湖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获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见义勇为##E类其他政策#

阅读量:12

  • 发文字号: 财综〔2021〕590号
  • 发文单位: 芜湖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1-11-19
  • 类别: 税收相关
  • 发文地区: 安徽省芜湖市
  • 生效日期: 2021-01-01
  • 业务类型: 个税薪酬和税收相关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芜湖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1年度起5 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芜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9日


芜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芜湖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获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doc

芜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芜湖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获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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