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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缴存## 缴存基数##C类通知类政策##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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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3〕43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一类行政区域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800 元调整为2100元,三类行政区域祥符区、杞县、尉氏县、通许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600 元调整为1800 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保持不变,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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