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文旅体局、各区(市)县医保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要求,抢抓元旦、春节重要时间窗口,结合工作实际,经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同意,现将延长成都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筹资期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延长成都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筹资期至2024年2月29日。
二、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完成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的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按照集中筹资期内缴费政策执行。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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