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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做好疫情防控引导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十条措施的通知

#就业,扶持政策##就业指导##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0-02-04
  • 类别: 地方性法规
  • 发文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 生效日期: 2020-02-04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天府新区成都党群工作部、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防控工作部署,发挥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优势,引导我市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和求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制定了我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引导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复工十条措施,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务工人员走访摸排。各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积极指导当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实施务工人员全覆盖走访和摸排,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市外务工人员党组织作用,做好在外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调查,扎实做好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和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工作。

二、引导务工人员合理确定返岗时间。引导务工人员提前了解复工时间、提前确定工作单位,避免盲目出行。各区(市)县人社部门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备案制度,非疫情防控必需及市民生活保障的企业不得在达到复工备案防控要求前复工。

三、协助开展体检和出具健康证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对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逐一体检,并开具健康证明,确保务工人员和用人单位安心、放心。

四、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将排查工作与送政策、解难题相结合,掌握复工时间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主动指导企业落实返岗人员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工作,严格落实来自疫区或疫情重点地区职工的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根据职工健康状况、疫情接触史等情况分类处置,提供防护和卫生用品、隔离观察场所,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五、指导企业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企业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宿舍、食堂、车间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合理划分生产班组及住宿、就餐编组,避免交叉感染。

六、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开展重点企业用工需求监测,及时回应企业用工需求,为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七、有序促进转移就业。各区(市)县人社部门依托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精准掌握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需求、返岗意愿等,积极宣传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吸纳农民工就业,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八、大力开展线上招聘活动。疫情期间,各区(市)县人社部门暂停各类就业创业大型集会活动,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招聘活动搬到线上,通过成都“微就业”“四川公共招聘网”等招聘求职平台开展互联网招聘活动。通过线上平台和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平台,做好岗位精准推送,大力推广远程面试,确保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求职有门、就业有路。

九、加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各级人社部门依托成都职业培训网络学院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推广电脑端、手机端等多渠道线上培训方式,提高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十、 精准实施就业援助。各区(市)县人社部门依托962110就业援助热线,帮助因疫情暂不能回原就业地和岗位的务工人员就地就近就业。依托线上服务平台及时开展就业困难群体认定,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吸纳贫困劳动力奖补等相关政策。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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