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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2010〕19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

#最低缴费档次##C类通知类政策## 养老保险#

阅读量:13

  • 发文字号: 武政〔2010〕19号
  • 发文单位: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文日期: 2010-03-24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 生效日期: 2010-03-24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黄陂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鄂政函〔2010〕27号)精神,为使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省缴费标准保持一致,经研究,决定在《武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年度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增补100元、300元、500元3个缴费档次,将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原来的6个档次增加到9个档次,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同时,由各区人民政府为本区农村重度残疾人按最低缴费标准的100%代缴社会养老保险费。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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