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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房管联〔2024〕58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26

  • 发文字号: 沪建房管联〔2024〕58号
  • 发文单位: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4-01-30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上海市
  • 生效日期: 2024-01-3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事宜通知如下:

截至购房之日,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5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外环以外区域(崇明区除外)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本通知自2024年1月31日起施行。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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