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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外〔1980〕19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个人所得税##A类【国家级】政策#

阅读量:13

  • 发文字号: 财税外〔1980〕196号
  •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发文日期: 1980-10-28
  • 类别: 个税薪酬
  • 发文地区: 国家级
  • 生效日期: 1980-10-28
  • 业务类型: 个税薪酬和税收相关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中国银行总行反映,华侨从海外汇入赡养家属的侨汇等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经研究明确如下:
   一、华侨从海外汇入我国境内赡养其家属的侨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继承国外遗产从海外调入的外汇,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取回解冻在美资金汇入的外汇,免征个人所得税.
   希转所属知照!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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