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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卫字〔2024〕14号 南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县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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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南卫字〔2024〕14号
发文单位:
南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01-23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发文地区:
江西省南昌市
生效日期:
2024-02-01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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