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重要部署,深刻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专门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二、强化主体责任。要压实政策制定机关主体责任,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对清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协作;省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加强对本系统清理工作的指导。各地清理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考核。
三、完善审查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以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内部审查机制,鼓励由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特定机构严格按程序、按标准统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会审、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加强对政策措施数据的分析,加强智慧监管。
四、加强反垄断执法。清理期间,反垄断执法机构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清理工作有效开展。
五、及时报送清理结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送清理结果。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将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清理结果报送市(州)人民政府。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清理工作总结,及《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附后)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将清理情况汇总后呈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六、加强宣传倡导。各地各部门要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成效,加强公平竞争政策的学习宣传,为清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杨堂波 薛立军
联系电话:027-87255910、88701833(传真)
电子邮箱:hubei_gpjzsc@163.com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商务厅
2023年8月7日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