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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人社险中心〔2020〕11号 武汉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我市推行部分社会保险公共业务 “一张身份证办成事”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社保综合#

阅读量:14

  • 发文字号: 武人社险中心〔2020〕11号
  • 发文单位: 武汉市社会保险中心
  • 发文日期: 2020-07-27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 生效日期: 2020-08-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社保处、东湖分局,各新城区社保经办机构:

根据市局2020年深化“四办”改革要求,为切实方便服务对象办理社保业务,不断提高社保业务经办效率,按照群众急需、分步实施、风险可控的原则,在前期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深化数据互认共享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经与市失业办、市工伤中心、市人社信息中心共同研究,决定在我市推行部分社会保险公共业务“一张身份证办成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张身份证办成事的涵义

一张身份证办成事是指,参保人仅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即可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关社保业务服务事项,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需填写任何业务申请表单。

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的适用范围

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暂确定以下社保业务纳入“一张身份证办成事”范围,详见《武汉市推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社保业务事项清单》(附件),后期会根据经办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三、一张身份证办成事的办理流程

(一)业务申请。对一张身份证办成事适用范围内的社保业务事项,申请人仅需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原件,代办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二)业务受理。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后,社保经办机构应予受理,对于需要填单的业务事项,代为填写相关业务申请表单,再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并由社保经办机构复印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留存。

(三)业务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业务审核,经审核符合业务经办要求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限办结该业务事项。经审核不符合业务经办要求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向申请人履行告知义务。

(四)业务办结。业务办结后,对于有业务结果表单的业务,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业务结果表单,对于无业务结果表单的业务,由社保经办机构向申请人履行告知义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办实施到位。

2020年是“四办”改革攻坚提升年。推行部分社会保险公共业务“一张身份证办成事”是深化我市“四办”改革的重要实践,也是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的新举措。各社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宣传解释到位。

各社保经办机构要准确把握推行部分社会保险公共业务“一张身份证办成事”的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切实抓好业务培训,统一对外告知事项,统一经办口径,确保对外宣传解释到位。

(三)加强业务跟踪,确保沟通衔接到位。

各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业务跟踪,做好沟通衔接,准确把握参保对象切实需求,总结经验形成建议,为深入推行部分社会保险公共业务“一张身份证办成事”打好基础。在经办过程中如有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市社保中心反馈。

本通知自2020年8月1日开始执行。

附件:武汉市推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社保业务事项清单

武汉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0年7月27日

附件:
武汉市推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社保业务事项清单
序号业务名称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续保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暂停缴费
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欠费实时征收
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欠费实时征收取消
5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
6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一般信息变更
7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8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
9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10失业补助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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