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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规范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费用缴费事项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2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开封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1-04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南省开封市
  • 生效日期: 2024-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了进一步规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管理,维护基金安全,有效发挥大额补助对参保职工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合规费用的保障作用,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开封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汴政办【2023】38号),明确了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及退休人员参保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和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由个人通过税务相关渠道自行缴纳。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自2024年1月1日起,原由中国人寿开封分公司经办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银行代扣的业务停止。

2.正常单位的退休人员联系本单位缴纳大额补助参保费用。

3.待税务、医保部门征收平台对接完成后,具体缴费时间以公告通告为准。

因政策相关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

0371—23383058 (市医保中心)

0371—23381721 (市医保中心)

0371—22786700 (龙亭区医保中心)

0371—22308569 (禹王台区医保中心)

0371—22301953 (顺河回族区医保中心)

0371—22940098 (示范区医保中心)

0371—22057723 (鼓楼区医保中心)

0371—26661360 (祥符区医保中心)

0371—22711073 (尉氏县医保中心)  

0371—24960139 (通许县医保中心)

0371—28665159 (杞县医保中心)

0371—22551042 (兰考县医保中心)

敬请关注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封市医疗保障”了解动态。

开封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1月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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