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琼人社规〔2021〕7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外省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省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28

  • 发文字号: 琼人社规〔2021〕7号
  • 发文单位: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21-09-07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海南省
  • 生效日期: 2021-12-07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应更加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势需要,推动外省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省基本养老保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除《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的参保人员外,具有外省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凭居住证(有效期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省基本养老保险。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业务办理的过程中,要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优化完善经办规程,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养老保险处)


相关链接:

《关于外省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省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

部分省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汇集2023年部分省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三亚-基本养老险

三亚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三亚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海口-基本养老保险

海口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海口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