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肇医保发〔2023〕49号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度我市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 医疗保险##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21

  • 发文字号: 肇医保发〔2023〕49号
  • 发文单位: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肇庆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23-12-26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肇庆市
  • 生效日期: 2023-12-26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高额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22〕8号)等规定,结合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我市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为68万元。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肇庆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