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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5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A类【国家级】政策#

阅读量:11

  • 发文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59号
  • 发文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发文日期: 2023-09-22
  • 类别: 税收相关
  • 发文地区: 国家级
  • 生效日期: 2023-09-22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现将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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