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财政部公告〔2023〕8号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A类【国家级】政策##残保金#

阅读量:45

  • 发文字号: 财政部公告〔2023〕8号
  • 发文单位: 财政部
  • 发文日期: 2023-03-28
  • 类别: 残保金
  • 发文地区: 国家级
  • 生效日期: 2023-01-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现就延续实施《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相关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特此公告。

财  政  部

2023年3月26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残保金优惠

各省市残保金优惠政策合集

本部分重点整理全国及各个省市残保金相关企业优惠政策

税费优惠

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合集

本专题汇集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相关政策

全国及部分省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政策合集

全国及部分省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全国及部分省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