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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发改财金〔2022〕141号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困难企业#

阅读量:13

  • 发文字号: 津发改财金〔2022〕141号
  • 发文单位: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2-05-24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22-05-24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 市 财 政 局 市 人 社 局

市 住 建 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 商 务 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人行天津分行

市 国 资 委 市 税 务 局 市市场监管委

天津银保监局 民航天津监管局

2022年5月23日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docx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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