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好的减轻企业负担、化解用工风险、提高保障待遇,更好的破解特殊群体、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难题,拟结合实际在全市推行补充工伤保险工作,将已参加法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所有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校实习生、见习人员,村(居)委会人员,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和家政服务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充工伤保险保障范畴。我局代拟了《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0月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517741006@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8日
(联系人:冷华长 0791-8670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