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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类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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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所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有关机构编制调整及人员重新任职的通知》(津人社党组发〔2020〕66号)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印章,同时废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处”印章。
附件:启用印章和废止印章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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