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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人社办函〔2017〕131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就业扶贫工作相关经验材料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2

  •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函〔2017〕131号
  • 发文单位: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17-06-05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河南省
  • 生效日期: 2017-05-26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洛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在实践中形成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为及时总结基层的创新成果、挖掘工作亮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中的国家级贫困县,广泛征集就业扶贫先进做法和创新举措进行宣传推广,进而带动更多的贫困县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单位

嵩县、滑县、民权县、光山县、太康县

二、材料主题范围

(一)因地制宜,制定完善有针对性的地方就业扶贫政策措施。

(二)充分挖掘当地劳动人口、特色产业、闲置土地等方面优势资源,结合产业梯度转移,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三)开展省际劳务协作或省内经济发达地区和贫困县之间的精准对接,完善结对帮扶,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四)扶持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或直接扶持贫困劳动力从事创业活动。

(五)开展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强化就业服务,建立长效、稳定的就业扶贫工作机制。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按照上述材料主题范围,选取一个角度撰写专题经验材料。要求着眼具体工作环节,突出特色亮点做法。材料统一使用第三人称,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同时配以相应的图片材料。每份材料需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资料,便于联系及核实。

四、工作组织

有关市县要高度重视,将本次经验上报作为宣传、检验就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的有利契机,确保将基层好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亮点充分展示出来。请有关示范县所在省辖市认真审核把关,并于6月1日前将电子版报至省厅农民工工作处邮箱。

联 系 人:窦 萌  

联系电话:0371-69690125

电子邮箱:hnsnmgb16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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