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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社厅关于确定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名单的通知

#养老保障##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广东人社厅
  • 发文日期: 2006-09-01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
  • 生效日期: 2006-09-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办发 [2006] 29号、粤府办 [2006] 46号文件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要“先试点再推开”的要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经省厅统筹,现确定肇庆市端州区、阳江市阳西县、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韶关市武江区、惠州市博罗县为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

    各试点县(区)所在地级市劳动保障局,要根据粤劳社函[2006] 890号文的部署,加强对试点县(区)的指导,督促试点县(区)抓紧开展工作,并每周向省厅汇报试点工作进展,以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OO六年九月一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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