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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人社发〔2012〕341号 浙江人社厅 关于适当调整造口袋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通知

# 医疗保险##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0

  • 发文字号: 浙人社发〔2012〕341号
  • 发文单位: 浙江人社厅
  • 发文日期: 2012-12-14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浙江省
  • 生效日期: 2013-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切实降低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关于省级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造口袋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医[2003]1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造口袋医保支付标准:造口袋费用平均每天不超过6元,一个结算年度累计费用不超过2190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 年 12 月 14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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