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近日,省物价局、卫生厅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补充,为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工作的平稳衔接,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已列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医疗服务项目,涉及此次价格调整的,按新的价格执行;未列入目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暂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已列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医疗服务项目,其新的细分项目或变更的细分项目电子版编码,已在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已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在此次价格调整过程中新被列入“除外内容”的材料,名称和其编码等内容详见附件。
本通知从2008年1月15日起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和我厅医疗保险处联系。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
金华-基本医疗保险
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