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 养老保险## 保险待遇##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9
微信扫码进行分享
桐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参保人员双重参保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问题的请示》(桐劳社(2003)7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职工不能双重参加养老保险。对已双重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要予以清理。在清理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农保与社保的衔接关系,对已到龄人员,不得享受双份养老保险待遇,可由本人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享受。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