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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人社农〔2012〕38号 上海人社局 关于2012年本市计发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养老保险## 养老金##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5

  • 发文字号: 沪人社农〔2012〕38号
  •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12-07-18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上海市
  • 生效日期: 2012-01-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就2012年本市计发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养老金。

   二、按本通知规定增加的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基金列支。

   三、本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从其实际领取养老金之月起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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