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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劳社办〔2007〕22号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荆州城区2007年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基本养老金#

阅读量:19

  • 发文字号: 荆劳社办〔2007〕22号
  • 发文单位: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07-03-30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湖北省荆州市
  • 生效日期: 2007-03-30
  • 业务类型: 养老金调整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荆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沙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6]42号)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荆州城区2007年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281元)的70%,不超过10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具体缴费标准详见附表。

荆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3月30印发

绝对额 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 月缴费基数 月缴费 年缴费

70 660 132 1584

80 750 150 1800

90 850 170 2040

100 940 188 2256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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