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京房公积金〔2010〕27号 北京市管公积金关于确定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29

  • 发文字号: 京房公积金〔2010〕27号
  • 发文单位: 北京市管公积金
  • 发文日期: 2010-07-1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北京市
  • 生效日期: 2010-07-19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分中心、管理部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关于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0〕24号)的规定,现将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2906元。原则上不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缴存额上限。

   二、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调整,职工月缴存额以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2682元为缴存上限的,尽快办理补缴及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