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单位、处室,各委托贷款银行: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房公委〔2005〕3号)和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公积金〔2005〕36号)精神,现就实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面谈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公积金中心或委托贷款银行应当与借款申请人履行面谈程序。面谈工作由公积金中心或委托贷款银行贷款经办人负责实施。不履行面谈程序的,不得签订借款合同。
二、贷款经办人与借款申请人面谈时,应当向借款申请人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相关的法律责任,按照《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面谈记录表》对申请人进行提问,核实有关情况,建立面谈记录,并由借款申请人和贷款经办人在记录表上共同签字确认,留档保存。
三、公积金中心在贷款审批时,应根据面谈记录等资料,对借款申请人的购房意图、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及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确定具体贷款额度、期限和担保方式。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1、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面谈记录表
2、公积金贷款客户须知
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面谈记录表
合同号:
尊敬的客户:
您好,欢迎您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使您顺利通过贷款审核,同时便于我们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请您回答以下问题:
1、借款申请表是否为您本人所填,且向中心提供的身份证件、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购房合同等贷款资料完全属实? □是 □否
2、您申请贷款的住房是否用于自住? □是 □否
3、您现有居住状况为:□自有住房 □共有住房 □与亲属合住 □租房
4、您现有最高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 □大学 □大专 □中专 □高中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为: □高级 □中级 □初级 □无。
5、您目前从事 职业,工作年限 年,在现单位已工作了 年。
6、您现月收入 元,家庭月收入 元,可用于还款金额 元 。
7、您是否拥有其他住房或资产? □是 □否
(房屋地址: ;面积 ;其他资产为: 元)
8、您在银行是否有其他贷款? □是(贷款金额 万元) □否
9、您是否清楚贷后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并已合理安排好还款计划,保证在取得贷款后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是 □否
10、您向中心提供担保贷款住房的土地权利设定状况为:□无抵押 □已抵押银行
11、您是否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公积金贷款客户须知》? □是 □否
感谢您给予的支持配合!如您对以上记录内容无异议,请签字确认。
借款申请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面谈记录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中心或委贷银行(签章): 面谈地点:
附件2:
公积金贷款客户须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欢迎您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请您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1、您应仔细阅读所签订的每份合同及相关资料,合同经签订和公证后将立即生效。
2、借款担保合同生效后,委托银行将根据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发放贷款。请您在贷款发放十天后或接到通知后到银行领取借款合同。
3、根据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您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请您在扣款日前存入足额的存款,以便银行及时扣还贷款,您的还款信用记录将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如您未按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中心将按借款担保合同约定计收罚息或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4、您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六个月后可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可每年办理一次,并应提前十五天向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5、如您所购买的住房为期房的,在转为现房时,请及时与委托办证房产中介公司联系办理房产权证相关手续,办妥后的房屋他项权证由中心收执,房产“三证”由您本人保管。
6、在抵押贷款期间,未经公积金中心和委托银行同意,您不得将抵押物赠与、转让或再抵押。
7、贷款还清后,请您到委托银行办理手续,由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后,到中心办理贷款结清手续,中心出具抵押注销证明,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和保险单退还您本人,请您到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8、贷款期间,如您的联系电话、地址等发生变更的,请及时通知公积金中心及委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