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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劳薪〔1981〕58号 浙江人社厅关于转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原宗教团体、教堂寺庙职工和宗教职业者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工龄#

阅读量:20

  • 发文字号: 浙劳薪〔1981〕58号
  • 发文单位: 浙江人社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 浙江省劳动局
  • 发文日期: 1981-03-02
  • 类别: 个税薪酬
  • 发文地区: 浙江省
  • 生效日期: 1981-03-02
  • 业务类型: 转移接续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现对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浙宗字(81)2号、浙劳薪(81)51号《关于转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原宗教团体、教堂寺庙职工、宗教职业者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中有关执行时间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我省执行的时间,对一九七八年六月前已按有关计算工龄规定办理的工资福利待遇一律不再变动。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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