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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劳险〔1994〕83号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发布一九九三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社平工资#

阅读量:28

  • 发文字号: 浙劳险〔1994〕83号
  • 发文单位: 浙江省劳动厅
  • 发文日期: 1994-05-09
  • 类别: 个税薪酬
  • 发文地区: 浙江省
  • 生效日期: 1994-05-09
  • 业务类型: 个税薪酬和税收相关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地、县劳动局(劳动人事局),省级各单位:
   为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试行意见》,现依照省统计局一九九三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数(年报数),确认一九九三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为3932元。

一九九四年五月九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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