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34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医疗,根据《关于扩大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联网结算的通知》(沪医保〔2007〕140号)文件规定,我局开展扩大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联网结算工作。经审核,同意徐汇区华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桥社区卫生服务站等5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各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认真遵守本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有效、价廉、方便的基本医疗服务。
附件: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5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5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