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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办发〔2017〕132号 天津人社局 关于开展技工院校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9

  • 发文字号: 津人社办发〔2017〕132号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17-05-28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17-05-28
  • 业务类型: 监督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技工院校办学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一系列安全事故的教训,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津安生〔2017〕10号)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河东区鲁山道街丽苑菜市场“4.30”火灾事故教训深刻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津消安办〔2017〕24号)要求,结合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我局定于2017年6月,在全市技工院校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轨、铁腕、铁心”要求,全面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解决前一阶段排查整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平安,推进美丽天津建设。


二、检查整治的重点


在继续对制度建设、值班带班、消防安全、疾病防控、用电安全、饮食安全、校园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教育演练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结合夏季高温、高湿、雷电、降水、大风等天气对安全的不利影响,以及汛期易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等特点,突出对消防、电气火灾、特种设备、电气焊、饮食、危化品实验实训室等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治。


(一)制度建设。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列入学校重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应急预案情况,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等情况。


(二)值班带班。加强对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员24小时值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等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带班领导和值班员明确带(值)班工作职责。落实值班规定,制定值班计划,记录值班情况,按照值班保障要求落实值班室硬件设施等。


(三)消防安全。强化消防(危化品)设施管理维护,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检查更新,做好硬件管理维护。强化后勤安全管理,加强对所聘用的物业、餐饮等后勤部门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规定和管理制度。


(四)疾病防控。加强重点疾病控制和免疫工作,配备医务人员或卫生保健教师,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落实定期体检、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做好控烟工作,全面禁止吸烟,在禁烟区域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公布监管电话号码。


(五)用电安全。加强对用电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改造、更新,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对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范触电事故发生。


(六)饮食安全。加强食堂人员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及时办理相关许可、卫生证照。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健全采购台帐、留样、卫生消毒、出入库登记等管理制度,确保饮食安全不出问题。


(七)校园安全。严格落实校园安保体系建设要求,制定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人防、物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校园配备报警设施,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开展学生紧急情况处置、逃生技能等安全知识宣讲和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八)特种设备安全。强化对涉及天然气、管道液化气、氧气、氯气、液氨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重点部位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监督检验不合格或者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限的,一律停止使用。各单位应为特种设备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特种设备显著位置。


(九)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堂教学内容,严格执行《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做到教学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和意外事故自救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运用宣传栏、局域网等多种平台,采取讲座、演练等多种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三、检查整治范围


安全检查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检查范围为全市各技工院校,包括有多个办学地点技工院校的每个办学场所。


四、检查整治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检查整治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0日前),各办学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技工院校进行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改正的,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第二阶段(6月中旬),开展市级检查,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办学主管部门组织分组互查,每组由5人,由技工院校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院)长、安保科长,市人力社保部门、办学主管部门、市消防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二)市级检查活动流程


1.查看资料(制度措施、教学计划、相关许可、值班记录等等)


2.现场检查(教学楼、实验室、实训车间、食堂、宿舍等场所)


3.反馈意见。


检查时,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不制定预案的方式,组织部分场次的消防模拟演练,召开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


   五、总结整改安排


学校自查和市级检查均需填报《2017年技工院校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表》(见附件),由检查人员签字。


市级检查结束后,进行情况汇总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办学主管部门督促学校限时整改;对重大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并上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对不认真整改的,采取约谈、通报、暂停招生等措施,并责令办学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违反法律规定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017年技工院校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检查表





                             2017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7年技工院校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表


(□ 学校自查    □ 市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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