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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办发〔2016〕3号 天津人社局 关于做好201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E类其他政策#

阅读量:9

  • 发文字号: 津人社办发〔2016〕3号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16-01-25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16-01-25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落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座谈会精神,确保我市统计年报工作顺利完成,按照《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取得市人力社保局或天津自贸试验区有关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除分支机构外均属本次统计范围。

  总部在我市的分支机构,数据并入总部统计报表;总部不在我市的分支机构,不参加我市统计。

  二、统计内容

  本次统计的内容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表号:人社统LM1)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表号:人社统LM2),详见网上直报系统。

  静态数据统计时点为2015年12月31日,动态数据统计时段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统计涉及主要指标解释附后。

  三、工作分工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市级机构和市属单位设立的机构统计年报工作;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坐落在本地区的其他机构统计年报工作,其中,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自贸区机场片区、自贸区东疆片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坐落本区机构,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滨海新区内非坐落上述各区机构。

  四、统计报送方式

  本次统计年报采用人社部今年开发改版的网上直报系统,即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http://www.chrm.gov.cn/hrtj/login.aspx)。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直接通过该系统上报数据;所报数据逐级审核,区县一级审核所负责的机构报表并提交审核,市一级审核区县提交的汇总表及市本级负责的机构报表;最后,由市级确认全市数据准确无误后提交人社部。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按照报表要求如实填报,等待审核。区县市场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回复机构“审核通过”,否则回复机构“审核不通过”,机构需修改后再次提交。

  区县市场管理部门用户名、市级负责的机构用户名已由我局确定。区县负责的机构用户名由区县市场管理部门登录系统后创建。请注意,机构用户名必须为许可证编号。以上各部门、机构用户的密码:新创建的用户起始密码为666666,上一年以相同用户名登录过的沿用原密码。

  五、报送时限

  各机构需于  1 月 27 日 (星期三)前,完成统计并按照工作分工分别提交市或区县人力社保局。请各区县人力社保局于  2 月 3 日 (星期三)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市人力社保局。

  六、工作要求

  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所负责机构的指导,确保其全部参与到统计年报工作中,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各机构要遵守统计规章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填报,按时完成统计上报任务,相关情况将记入各机构诚信档案,并作为今后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马永权、赵春梅

  联系电话:24236861、24236847

  联系地址:河东区八纬路103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

  心1号楼3楼B区

     

  附件:1.主要指标解释

  2.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修

  订版)

     的附件

     

   2016年1月1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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