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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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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4号)要求,我市调整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从2019年7月1日起,参加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的新参保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为5244元。
沈阳-生育保险
沈阳市生育保险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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