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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办函〔2020〕347号 天津人社局 市人社局关于征集人社扶贫优秀成果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8

  • 发文字号: 津人社办函〔2020〕347号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20-06-09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20-06-09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所属各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社扶贫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优秀成果宣介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展示人社扶贫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就,决定开展征集人社扶贫优秀成果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标准

  (一)征集内容

  近年来在脱贫攻坚战中涌现出的人社扶贫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优秀成果(包括人社扶贫工作优秀案例、人社扶贫优秀干部、帮扶与自强相结合的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典型)。按照人社部部署,全国将评选100个优秀成果,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推介。

  (二)征集标准

    1.人社扶贫工作优秀案例,应有明显成效和影响,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社会价值和宣传价值,案例以文字素材、微视频、图片等形式为主,能够反映扶贫背景情况、主要做法、创新亮点、工作成效及群众认可等;

  2.人社扶贫优秀干部,应为奋战在扶贫一线,具有勇于担当、迎难而上、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精神风貌,取得较大扶贫成效;

  3.帮扶与自强相结合的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典型,应立体鲜活,在人社部门的帮扶下自立自强,充分体现积极践行“劳动最光荣、幸福靠奋斗”的拼搏精神。

  二、组织推动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市人社局分管对口支援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市局规划统计处牵头,政研室、就业处、职业能力处、事业管理处、专技处、人教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市鉴定中心参加,共同负责征集素材及评审推荐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将此次征集报送工作作为2020年推进人社扶贫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全力抓紧抓实抓好。

  (二)各单位要加强指导,优中选优,对报送的备选优秀成果担负起把关职责,确保材料真实、事迹突出,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按照人社部要求,各单位务必于7月15日前将备选优秀成果报送市局规划统计处(2018、2019年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中报送过的,目前仍持续发挥效能的案例可以继续报送)。其中,各区人社局报送人社扶贫优秀案例、人社扶贫优秀干部、帮扶与自强相结合的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典型至少各1例。案例文字材料、微视频和图片请发送至:srsjghtjc@tj.gov.cn。

  文字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要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语言精练;微视频时长5分钟、100M以内,MOV或MP4格式影像,高度480像素,宽度自适应,画面质优,可供二次传播使用;图片4张,每张5M以上。

     

  联 系 人:柴生培、宋琦

  联系电话:13512264393、15620636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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