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冀政办字〔2017〕9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0

  • 发文字号: 冀政办字〔2017〕93号
  • 发文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文日期: 2017-07-27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河北省
  • 生效日期: 2017-07-27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经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公开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接收社会监督。

二、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清单公开后,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各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商事制度改革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及时对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补充、完善,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执行,确保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各部门应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于2017年11月底前要100%全部纳入,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媒体对外公开发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7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