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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办发〔2019〕25号 天津人社局关于印发流动人员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9

  • 发文字号: 津人社办发〔2019〕25号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19-02-02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19-02-02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所属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档案管理工作实际,现将天津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标准印发给你们(具体标准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1.档案基础信息数字化技术标准

     2.档案数字化整理加工规范

     3.档案材料影像采集规范  

     4.档案基础信息采集规范

2019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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